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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指导

关于组建滨州市创业导师团的通知

时间:2018-06-29 16:32供稿单位:滨州展鸿打印字号:

 

各有关单位、有关专家、企业家: 
  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”的战略部署,培养具有创业精神、较高素质的创业型人才,滨州市人社局决定向全市公开征集、聘任一批志愿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支持的创业专家导师,组建“滨州市创业导师团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创业导师
    创业导师是指在创业知识、创业技能、创业经验或创业资源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,志愿贡献时间、精力、智慧和经验,帮助各类创业主体创业和发展的创业指导人员。创业导师以传播创业创新精神和创业知识技能,培育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家,提升创业成功率为目标,主要为我市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、参与我市重大创业服务活动、创业课题研究和创业项目评审等。
    二、根据导师辅导创业者对象的不同层次将创业导师分为两类:创业培训师、创业咨询师。
    1、创业培训师
    主要是针对学员创业意识的引导,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创业能力测评、创业政策解读、创业基本知识、创业案例分析、创业意识的开发等,授课以“模拟公司”为课程基本组织形式,以网络实训平台为实训交流载体,采用集中授课、实岗工作、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可对参加的创业讲师班进行授课培训。
    2、创业咨询师
    主要进行创业咨询服务,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和后期创业辅导,帮助创业者做好创业能力判断和创业认知,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疑难问题,培养其项目经营能力,提高创业成功率。
    三、创业导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    1、我市有志于服务创业事业的企业家,法律、金融、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创业成功人士;
    2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,年龄60岁以下(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),身体健康;
    3、具有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,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,具有企业管理、经济管理、工商管理、市场营销、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;
    4、有敏锐的眼光和较强的沟通、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,普通话流利;
    5、热心公益,志愿担任导师。
    四、创业导师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:
    1、大中型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或专家;
    2、具有创业成功经验和一定理论水平的创业者;
    3、精通某一行业,熟悉行业发展状况的行业专家;
    4、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;
    5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创业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管理或创业研究的专业人员;
    6、熟悉创业相关政策的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工作人员。
    五、对创业导师的工作支持
    1、创业导师将纳入滨州市创业导师团;
    2、导师可以借助培训服务平台吸纳各类优秀人才;
    3、导师可以更便利的对优秀创业项目进行投融资;
    4、导师可以更便利的获取最新创业项目资讯,以便汇聚、协调彼此资源,合作共赢。
    六、报名申请
    凡符合创业导师基本条件的人员,可填写《滨州市创业导师申请表》,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电子照片(请同时发电子版到电子信箱),报送日期截止2016年8月20日。通过对报名人员初审、标准创业实训师资班培训、评价考核合格者可成为滨州市创业导师团成员,颁发创业导师证书。
联系电话:0543-3158773
    电子信箱:bzscyzdk@163.com
    地    址:滨州市人社局服务大厅一楼创业指导科(滨州黄河四路307号)

    附件:《滨州市创业导师申请表》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6年8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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